各镇乡(街道)文化站、相关企事业单位:
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体系,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、保护和传承,根据《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》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,决定开展第八批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。现就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,应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,其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具有重要价值,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典型特征,或在历史、艺术、民族学、民俗学、社会学、人类学及文学等方面具有独特意义。
(二)申报第八批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,应注重下列条件:
1.具有重要的历史、文化和科学价值;
2.具有展现民族民间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、代表性;
3.具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、活态存在的特点;
4.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,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力。
(三)申报项目应制定切实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。
二、申报时间
请各镇乡(街道)文化站、相关企事业单位在2018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三、申报文本
申报纸质文本一式二份,电子稿一份,格式统一用《第八批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》(见附件)。
四、其他事项
各镇乡(街道)文化站、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领导,广泛听取意见,精心组织推荐;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,确保推荐项目的质量,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。
联系人:何霄鹏 蒋泰灯,联系电话:86623597
地址:东阳市十字街5号(百姓文化茶坊内),邮编:322100
电子邮箱:154017108@qq.com
东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2018年1月15日